高以翔猝死背后责任追究律师在自然之声中探讨曲库免费音乐的法理

本站原创 0 2025-04-01

高以翔猝死背后的责任探究:律师在自然之声中分析曲库免费音乐的法律关联

记者:刘燕秋

编辑:李芳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随着浙江卫视《追我吧》节目组宣布暂停录制,并证实演员高以翔在录制期间突然倒地并最终心源性猝死,公众对此悲剧事件的讨论和批评不禁涌现。关于这起悲剧背后谁负责任的问题,行业内外各方都有不同的看法。

从法律角度出发,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琼指出,这类特殊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情形:“如果是第三方伤害或者节目组设备出现故障,是可以立刻找到责任人的,但是突发疾病在责任的分担上就会出现一定的争议,因为这和个人身体状况有一定关系。”她强调,如果专业运动员参与同样活动时体力已经达到极限,那么节目组需要承担较多责任,以确保艺人安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米新磊则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里有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的约定,但艺人聘用合同里面规定的时间往往更长,这是影视行业特有的拍摄形式所决定。”他表示,最终责任归属需要法院判断或医院出具结论性意见。如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一定能追问到节目组。在他的看法中,现在的事实尚未确定,因此很难发表确定意见。

对于保险赔偿问题,米新磊提到,《追我吧》与艺人签订合约中明确提出了“可能会给乙方造成生理、心理负担”的提示,但这种提示属于正常条款。然而,《保险法》明确规定,这种条款必须采取下划线等方式予以强调。

郑小强娱乐法创始人、小强娱乐事务所合伙人的郑小强则认为,艺人与制片方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应查看具体合同内容。他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聘用方(如制片公司)都会为演员购买高额保险,该类保险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和人身伤害意外险。不仅如此,他还指出,如果经纪公司和制片公司签约,而没有明确负责划分,则艺人一般会找经纪公司赔付;如果经纪公司买了保险,可以从保险中赔付;而且,有时候艺人才会向两者寻求赔付。

除了对艺人方面的经济损失,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也值得关注,如独家冠名赞助商vivo、特约合作方抖音、互动支持神武3等品牌。这次事件导致vivo首次撤资,不过vivo方面回应,他们估计损失不会太大。品牌解约可能发生的情况,也是一个常见情况——合同里一般会有条款规定,在发生类似事故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时,品牌可以单方面解除合作或索赔。

最后,对于艺术家的经济损失,一般不会太高,即使能够认定法律责任。在肖琼的话语中,“现在经纪公司都会要求节目组给艺人上一份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依据insurance条款计算医疗误工费用加起来需要赔付,再根据负责划分决定各方如何划分”。因此,即使死亡赔偿金按照死亡被告年龄计算,其金额也远低于误工费。而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物来说,其家庭将获得相对较少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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